福建长汀2名男子制售毒品犯罪分子被依法处决
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了长汀县毒贩余某村、郑某利的身份,押送至执行地执行死刑。余某存,男,1970年12月出生,中专文化,广东省陆丰市人。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后,以贩卖、制造毒品罪,批准判处余某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事郑某利,男,1975年5月出生,小学文化,福建省长汀县和田市人。最高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郑某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死刑执行令,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3日确认了罪犯于某存、郑某立的身份,并陪同执行死刑。执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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