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近日,省政府对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收费有关事项的请示》给予了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贵黄平高速公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舞狮、古龙、龙里洗马、贵定北、仙桥、福泉西、陆平、上塘、黄平九洲等9个匝道收费站,按时投入运营,验收合格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收费期限30年,自2022年5月31日至2052年5月30日。
三。收费标准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2007〕3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贵州省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2019〕137号)核定,并向社会公布。四。收费工作由贵州黄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https://www.dmsdw.cn/3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