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子公司因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滴滴出行子公司因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3月29日消息,据天眼查信息,近日,北京聚星科技有限公司因未要求未成年人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登录网络游戏,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被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警告并罚款10万元。据了解,北京聚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法定代表人曹乐,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其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计算机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股权渗透图显示,该公司由滴滴出行的关联公司北京小菊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北京小菊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法定代表人程维,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经营范围包括: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市场研究;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等。

值得一提的是,昨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滴滴紧急救援项目旅行便携式急救包发放仪式在山西太原举行,10万个旅行便携式急救包在山西省11个地级市同步发放,实现了山西省客运车辆旅行便携式急救包全覆盖。据介绍,此次发放的旅行便携式急救包包含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手套、碘伏消毒剂等常规急救用品。,并根据交通出行应急的实际需要,专门配备了反光背心、防滑手套等急救设备和防护用具,将发放到山西省内的公交线路、旅游大巴、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上。下发后,将陆续对客运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提高司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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